楚天金報訊 據《中國新聞周刊》報道 土地徵用、房屋拆遷、環境保護等引發糾紛甚至群體性事件,往往是由執法機關不按程序辦事或程序不規範造成。鑒於此,我國將全面清理行政執法人員,嚴禁未取得執法資格的人員執法,將履行行政執法職責的合同工、臨時工調離執法崗位。這是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中央宣講團成員、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袁曙宏在日前公開發行的三中全會《決定》輔導讀本中撰文披露的信息。
  一些基層城管執法人員承認,受編製數量的影響,目前在城管等執法任務較重的部門仍聘有較多“協管員”。按要求,協管員負責協助執法人員發現情況、口頭糾正、配合取證等,不具有單獨執法和處罰的權力,但在實際操作中,仍存在部分協管員“越界”和“越權”現象。
  袁曙宏在文中指出,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將對全國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全面清理,未取得執法資格的人員不得從事執法工作,對被聘用履行行政執法職責的“合同工”“臨時工”,應堅決調離行政執法崗位。
  袁曙宏談到,針對權責交叉、多頭執法問題,我國將整合執法主題,努力實現執法機構的精簡和統一。《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〈決定〉學習輔導百問》也專門對此作出解釋,“相對集中執法權”需組建相對獨立、集中統一的行政執法機構,能不設的不設,能合設的合設,一個政府部門下設的多個行政執法機構,原則上歸併為一個機構。
  (原標題:臨時工調離執法崗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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